时间:2023-07-03 17:14:12 来源:
东南亚国家联盟(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)简称东盟,目前有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10个成员,是我国重要的水产品贸易伙伴。
那么,近年来我国和东盟水产品贸易总体变化趋势如何?我国自东盟哪些成员进口哪些产品?对东盟哪些成员出口哪些产品?我国和东盟在贸易方式上又有什么特点呢?
近年来,我国和东盟水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,东盟已成为我国第一大水产品贸易伙伴。2022年,双边贸易总额站上100亿美元新台阶,达到100.1亿美元,超过我国水产品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。2002年,我国与东盟签订了《中国—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》,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;2004年,双方签订了“早期收获计划”,包括水产品在内的几百种农产品关税降为零。自2012年以来,受自贸区降税和需求拉动,我国与东盟的水产品贸易总额年均增长13.3%,远高于对全球5.6%的增速。
2022年,我国对东盟出口水产品54.9亿美元,同比增长14.6%,占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的23.9%。东盟是我国第一大水产品出口市场。其中,对泰国出口17.1亿美元,增长10.1%;对马来西亚出口16.5亿美元,增长25.3%。
我国对东盟出口以墨鱼及鱿鱼、鲭鱼、鳗鱼、鲍鱼和章鱼为主,出口额分别为21.6亿美元、4.1亿美元、2.4亿美元、1.8亿美元、1.4亿美元,除鳗鱼出口额下降7.2%外,其余四种水产品出口额分别增长14.7%、55.5%、44.7%、1.5倍,分别占我国对东盟水产品出口总额的39.3%、7.5%、4.4%、3.3%和2.6%。
数据来源:中国海关总署(本文水产品口径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分类撰写)